加密貨幣監管爭議持續,Ripple公司正積極推動釐清數位資產法律地位。該公司首席法務官Stuart Alderoty近日致函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加密貨幣工作小組,要求依據現行證券法提供更明確的指導方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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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deroty在信函中提出關鍵法律問題:加密貨幣代幣何時不再屬於證券範疇?他援引Lewis Cohen等人的法律分析指出,多數在次級市場交易的同質化加密資產不符合證券定義。此觀點獲得SEC訴Ripple Labs案判決支持,該案裁定XRP在次級市場銷售時不構成證券。

Ripple主張,國會而非SEC應制定加密貨幣監管標準,並提出「網絡成熟度」測試作為判斷代幣是否脫離原始投資合約關係的基準。該測試包含三大標準:代幣流通市值需達10億美元門檻、網絡需開放運作約10年,且無單一實體能控制核心功能。

此舉可能影響XRP ETF的審批進程。目前監管不確定性導致相關產品停滯,而明確標準有助吸引機構投資者。Ripple建議建立安全港框架,在網絡發展初期保護善意行為者,同時對未履行承諾者保持問責。

業界分析指出,明確監管框架將降低法律風險,促進創新投資。此案發展將對美國及全球加密市場產生深遠影響,反映數位資產發展與傳統證券法規間的適應問題。